您的位置: 首页 >四川印象>四川非遗>详细内容

【非遗】苍溪唤马剪纸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4 14:37:22 浏览次数: 【字体:

苍溪唤马剪纸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唤马剪纸,是指发源并流传于四川省苍溪县唤马镇境内及川北地区的一种民间艺术,以其独特的艺术风格载誉海内外。2007年,唤马剪纸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入四川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起 源

据考证,唤马剪纸顺应唤马人民生活内容和精神追求而产生,自汉代以来世代相传,距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

据苍溪县志记载:唤马原名竹林溪。相传,三国时,蜀将张飞镇守阆中,在前往汉中古道途中驻骑小憩,因观一村姑剪纸献艺而坐骑走失,后在竹林溪将马唤回。当时艺人用剪纸记录下这一历史故事,唤马因此得名。又有民间艺人将这一故事制成皮影广为传颂。自此,唤马剪纸世代传承。

艺术风格

一些民间巧手,初多为农家妇女,她们手拿一把剪刀几片纸,随手就能剪出各种花样,用来装饰织绣,美化生活。如鞋花、枕头花、肚兜花、帽花、喜花、礼花、刺绣花、窗花等。更有一些手工艺人,将剪纸作品用于木制品等行业。现存一些古老的木床、家具、器皿、庭堂户格上雕刻的花纹,都能展现剪纸图案的倩影。

唤马剪纸世代相传,从远古走到了今天。亘古的历史渊源,使唤马剪纸集北方剪纸之粗犷、南方剪纸之典雅的特色于一身,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

唤马剪纸通常有剪纸、剪影、刻纸、撕纸和激光切割五个品种。其共同特点是带有浓郁的乡风民俗气息,题材广泛、构思奇巧、爽朗明快、大度质朴、线条流畅。画面粗与细,长与短,疏与密,阴与阳,虚与实的对比千变万化。一件剪纸作品,通过构思画稿、设计定点、剪刻修饰、粘贴裱装4道工序即可完成。勤劳聪慧的唤马人,用精美的剪纸艺术描绘幸福美满的生活,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一种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

文化特点

一是具有艺术性特点。集北方剪纸之粗犷、南方剪纸之典雅的特色于一体,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粗中有细、拙中有巧,媚而不俗,艺术表现通俗、亲切,巧拙融合。

二是具有历史性民间文化艺术特点。初始多为农家妇女织染描裙边服饰条纹花朵,美化生活,而传承演化至今,其艺术表现古朴、简括、清晰、雅丽,富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显示了悠久的文化内涵和原生态民俗性特征。

三是具有群众性特点。属自发式、家庭式传承,很少有固定的师徒关系,具有技术的普及性和参与的广泛性的群众性特征。

四是具有浓厚的区域性特点。唤马场历史悠久,且属周边七乡(镇)之中心场镇。自古交通便捷,商贸物流交易繁荣,从而繁荣了唤马剪纸文化艺术品交流,拓展了艺术文化的风格、质量、数量的发展变化,影响了周边。

五是剪纸艺术的共存性特点。社会文明的进步,使唤马剪纸艺术走出“闺阁绣楼”,延伸到农村五匠(石、术、土、陶、编)等行业,融入到社会生活各方面和各层次,派生出各具风格特点的艺术表现形式,艺术门类间相互补充、完善,相互促进、发展。

荣 誉

唤马剪纸历经1700多年演变,特别是近年来地方政府采取系列措施弘扬和挖掘这一民间艺术瑰宝,通过创建川北剪纸协会、梨花书画协会、宋江之春文学社等民间艺人社团组织,进行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出版发行《怎样学剪纸》《“纪红”剪纸选》,创办《川北剪纸报》,举办剪纸艺术节,开展剪纸艺术展,选送优秀作品参赛等活动,使以唤马剪纸为载体的社区文化和庭院文化不断升华。唤马剪纸民间艺术作品先后20余次参加国内和国际社会组织的展览和参赛活动,实现了年年有参赛、参展活动,年年有作品获奖。

据不完全统计,剪纸作品中,有4件剪纸、3件版画被国家博物馆收藏;713件剪纸作品在全国参赛并获奖,18件作品被编入四川省中小学美术教材,561件剪纸、14件版画、4件木刻在国内入选出书;有264件作品出国展出,6件作品辑入《美国国际少儿书画大赛作品选》。民间艺术家仲兴泉、剪纸艺术家李自鹏等的代表作被编入《中国美术家名人辞典》《中国民间名人录》《中国当代剪纸家》《中国风俗剪纸集》《中国现代名人录》《中国现代百人剪纸选》《中华剪纸藏书票》《中国剪纸全集》等大型书刊。62岁农民刘树德的《做瓦坯》《蚕姑》,21岁农民王定彬的《送葬礼》《鸭旅》,33岁农民秦富昌的《养猪大户》《迎新图》,10岁少年邓亚梅的《童年小摇车》等剪纸作品,也分别在全国展出并获奖。

唤马剪纸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四川卫视、四川公共频道、广元电视台、苍溪电视台等专题报道,《四川日报》《广元日报》《华西都市报》等发表专题文章。老红军、老艺术家、各级领导题名题词,还被写入苍溪特色歌曲和唤马本土歌曲进行传唱。

唤马剪纸是唤马人精神文化的一种体现,是记录川北社会发展的典籍,是传承唤马风土人情,生活习性的载体,是研究川北历史文化的重要依据。

END

特别提示

转载请注明:“来源:方志四川”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供稿: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